哎哟我去,本宫好不容易梦见回吃肘子我容易么我,怎么好端端就给本宫穿越成爷们儿了,还真是好人一生平胸。不过话说,这系统是什么鬼?吃遍全史?唉,那个谁,你敢不敢再恶心点。
话说娇娇可是立志成为女王的人,不对,是立志成为美女作家的人。自从写了书,作家是当上了,现在就差个美了。虽说扑街扑的一塌糊涂,可好歹娇娇也是作家了不是。埋头苦思,居然让她发现了个大秘密。都市文里,凡是写的一首好文章的,字里行间总有着自己的思想,或隐或现。套路多多,或重生,或金手指,赚钱爽,花钱更爽,爽到极致。而娇娇的书呢,情,写的没头没尾,爱,写的死去活来,生活,更是虚头巴脑,就连标点符号,一个两个瞅着也没精打采的。别人的主线,越写越带劲,引人入胜。而娇娇的呢,主线平平,反倒是脱离了主线,越歪楼,文字越是精神,越是来劲。歪的越厉害,越发是才思隽永,双目泛光,好言好语一发喷薄而出。这思绪嘛,一逮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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