蒯飞带着厨神系统穿越大宋。宋江大概是属猫的,只要天天有鱼吃,也不肯再造反了……赵佶的逼格比宋江略高一点,蒯飞这家伙悍然清炖了皇上的芙蓉锦鸡,不但无罪反倒有功。无他,只因为这道菜实在太好吃啦。徽宗大大也是肉体凡胎要吃饭的,只要真的好吃到爆,工笔丹青什么的哪赶得上大快朵颐更爽呢?然后,完颜吴乞买和他的侄子们肚子里的馋虫跟着作起怪来,大金国发兵15万,兵临太原城下,想要把蒯飞和他的饭馆子抢回东北那疙瘩去……再然后……岳飞什么的其实也是要吃饭的……
原先那个武大郎的天赋秉性,既善且顺。遇到眼前这种情况,也许就睁只眼闭只眼,让事情顺其自然,随缘发展下去算了。可是蒯飞不同。他正值青春年少。这个年龄的少年人,心气最高,脾气也够糙。心里头一旦冒起来那么一股子无名火气,那就很难再把这口气咽回去。这狗皮膏药还没有完全烤软下来,蒯飞已经按捺不住,大踏步地从厨房里冲了出来。蒯飞自我感觉已经是尽可能的甩开“大步”,奈何武大郎天生脚短。心头这么一急,脚下这么一赶,大步流星的豪迈气概并没有成功表现出来,两条小短腿倒是像风火轮一般快速翻飞,滴溜溜地一路飞跑起来。眼见得自家嫡亲的大哥从厨房里头,风风火火地,一溜烟的“滚”将出来,武二郎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……这武大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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