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下平,四海一,飞鸟尽,良弓藏。苏小飞挨过饱受战乱的童年,终于迎来了天下太平,于是,她从一个小乞丐成为了混混头子“飞爷”,每天过着收保护费的生活。某天,安桥镇三弄里新开了一家酒肆,叫莫记,店老板是个美男子入文将于本周三(11月9日)入v,届时将三更奉上,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,往后也请继续支持,么么哒~改书名啦~和编编讨论了一下,把《那些年的中隐于市》改名为《养个混混当媳妇》,么么哒,喜欢的记得收一个哦本仙的完结文:本仙的窝:
江介轩怔住,“移、移情别恋?你……”苏小飞沉痛的点点头,“我忽然不想嫁给莫九了,怎么办?”江介轩深深地看着她,脸颊泛起不正常的红晕,“那个……你……”苏小飞沉浸在自己的心事里,自然没去注意江介轩的异样。》(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)她叹了口气,偏着头,苦着脸,“我觉得我好像忽然喜欢叶晨枫了。”“谁?”江介轩只觉得脑袋被狠狠得敲了一下,“你说谁?”“叶晨枫啊,就叶文隽的儿子,外面练花枪那个。”“……”江介轩失语了片刻,才又找着自己的声音,“你和他昨天才认识。”“我知道啊,可是经过昨天晚上,我忽然觉得他真的很好诶!”江介轩觉得脑袋一片糊浆,不太跟的上苏小飞的思维。“你觉得他怎么样?”见江介轩没反应,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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